2015年决算编制
第一部分概况
二、 部门职责是:
1、贯彻国家畜牧业和水产业的法律法规,组织起草畜牧、水产业地方性法规、规章。
2、拟定全县畜牧业、水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研究拟定畜牧、水产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实施规划,促进畜牧水产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
4、拟定产业政策和采取积极措施,引导畜牧业、水产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负责大型动物养殖场建设项目立项的审核和申报工作。
5、制定全县畜牧水产业发展规划,组织科研项目攻关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指导畜牧技术人员专业技术培训。
6、拟定全县畜牧业龙型经济发展规划,支持重点龙头企业健康发展。
7、加强对畜牧水产新技术开发、引进、推广等工作的组织督促,推动全行业的技术进步。
8、制定全县畜禽品种繁育和改良规划,指导生产、繁育和推广畜禽良种的各种工作。
9、负责全县畜产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进一步开发农作物秸杆资源。
10、组织领导全县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和畜禽防疫、检疫工作。
11、组织全县畜牧水产行业的涉外经济事务,推动对外技术交流合作和外资引进。
12、负责畜牧业和水产业专项资金的管理,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3、强化畜牧水产行业法制建设,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
14、指导局属单位的工作,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局属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15、按照规定权限管理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工作,指导全县畜牧水产行业学会、协会工作。
16、按照政府有关政策管理“馆陶县饲料工业办公室”,健立健全饲料安全体系和无公害畜禽产品检测体系。
1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办县人大、县政协建议、提案事宜。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七、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见附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决算收支决算说明
(一)收入决算总体说明
2015年收入决算480.57万元,其中:公共决算拨款480.57万元。
(二)支出决算总体说明
2015年支出决算54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97万元。
上年结余80.69,本年结余15.29万元,2015年支出决算545.97万元,按用途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18.12,万元,占总支出的39.95%,商品和服务支出78.2万元占总支出的14.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6.40万元,占总支出的45.13%,其他资本性支出3.24万元占总支出的0.,6 %,
四、“三公”决算经费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为0
七、政府采购支出为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基本支出:是指工商系统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工商系统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专项安排的支出。